配合綠色出行政策 測試市場反應
澳代理商引入日本電動車
【本報消息】“綠色出行”在本澳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諮詢文本中定為五大基本原則之一,逐步引入環保車輛亦是當局階段性目標和措施。有本澳汽車代理商從日本引進一款電動汽車,希望配合政府環保政策,以及測試市場反應。
據了解,本澳一直有法例准許電動車輛行駛,只是技術上未能克服電動車耗電量大的問題,使電動車應用未能普及。但現時世界各地已有各種解決電動車電能的方法,鄰近地區使用人士陸續增多;此外,現時在本澳引入純電動車輛是完全免稅的。過去本澳曾引入電動車輛,包括電力公司一輛電動電單車,以及兩輛電動巴士,但由於使用電池,充電時間較長及電池壽命短,加上電池費用較為昂貴,窒礙電動車發展。
本澳一家汽車代理商為配合特區政府“綠色出行”政策,由日本引進“三菱 i MiEV”四座位電動車。該車重一千○八十公斤,最高時速達一百三十公里,汽車馬達和充電器安裝在車尾,電池使用鋰電,安裝於車底,車外設兩個充電插口,如快速充電約三十分鐘即可,但必須配備專業的充電站;慢充則只需接駁一條隨車附送如油槍般的電線,再插入普通插頭便可,但充滿電需要七小時。代理商表示,該車充滿電可行駛一百六十公里,電池壽命可達十萬公里,平均約可使用十年,加上電動車每公里使用能量平均比一般燃油車低百分之一,將車引入本澳希望測試市場反應,具體出售日期稍後公佈。
該輛電動車昨日下午到驗車中心測試產品認可,交通事務局長汪雲、副局長鄧惠蓮,以及環保局長張紹基等亦到場了解。